为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力度,经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,成立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,为自治区水利厅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。
新成立的自治区水土保持局的主要职责是:参与拟定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、流域水土保持规划、重点水土保持项目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;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;负责全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、开发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评审并组织实施;承担全区水土保持流失动态监测、预报、公告;承担国家、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工程建设;指导各地(市)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开展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、示范、推广、技术培训。
西藏地域广阔,生态环境脆弱,水土流失治理难度大,是我国也是世界基本未受到人类干扰的一块净土,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与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。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的成立,必将进一步推动西藏自治区的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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